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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October 19, 2011

开业满3年险企方可发次级债

开业满3年险企方可发次级债 10月19日,中国保监会发布实施了《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办法》),对2004年发布实施的《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了修订。 新《办法》主要在次级债的募集条件、计入附属资本的额度等五 ... 开业满3年险企方可发次级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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